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懲戒法院專辦公案 跟進防疫推遠距庭審

蔡昀融、謝羽彥/台北報導
自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而成的懲戒法院,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第二級,同步調整相關防疫措施如下:
一、法院開庭:將依個案情形,選擇遠距視訊開庭或實體開庭
遠距視訊開庭:基於防疫優先原則,若符合遠距視訊(含延伸法庭)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,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下,經斟酌個案情形,使用遠距視訊方式開庭,並提供最新修正「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(法庭版、當事人或關係人版)v4.0、「法院辦理遠距視訊開庭參考手冊(4.0版)」技術指引與運用參考。
實體開庭:若因個案情形,需採行實體開庭,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,並參照司法院防疫指引,實施在庭人數控管,落實相關防疫措施。
二、訴訟輔導及陳情等業務,為減少染疫風險,仍請儘量以電話諮詢、郵寄及電子郵件等方式,以避免直接接觸:
電話:(02)2311-1639分機232
地址:台北市100203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
電郵:請至司法院網站首頁下方「司法信箱」
三、訴訟文書請儘量以郵寄方式辦理。
聯絡電話:(02)2311-1639分機216(收文處)
四、當事人或律師請多加利用電子卷證服務進行閱卷。
五、赴院應全程佩戴口罩,並採行「簡訊實聯制作業方式」登記。
六、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,同仁上班全程佩戴口罩,每日均進行消毒清潔,並於各重要出入口提供酒精手部消毒器,以維護同仁及洽公民眾之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