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識軒/特稿 是在「獨」什麼?平面媒體用獨家捍衛新聞 電視媒體在網路播節目內容已惹議豈能論價值 「獨家」新聞是為了保障新聞從業人員在憲法賦予的採訪權下,勞心、勞力所得來的資料,並花時間費功夫才得以出版成新聞,向大眾提供公益性質的資訊服務供參。若非如此有什麼好「獨」的,標題有字數限制,也有標題規範,何必浪費去計較「獨家」兩字。 電視媒體不論節目內容,或新聞性的節目內容以報導方式呈現播出的新聞台,若要論獨家,實難想起,究竟將近二十年來有何大新聞、重要新聞、關鍵報導,是產製首創於電視媒體的新聞報導;你知道的話歡迎與我分享。我們能一起探究是否有新聞價值、 至於《新聞面對面》「獨」出了什麼?邀約到總統本人就是價值嗎?有本事從你們認為的「獨」,寫出至少五百字的深度內容嗎? 這是最基本的獨家新聞價值標準。硬要強詞奪理的話,除非總統簽約承諾只會到該電視台的該節目,爾後將永遠不會再赴電視台參與任何錄影,那麼獨家稍微有一丁點意義,不過還是有可能因聯訪讓總統畫面出現在各頻道,那麼那一丁點點的意義似乎又顯得微不足道。 此外,實際一點論的話,難道跑政治線的記者三不五時就會見總統,訪問的工作也會盲目的見一次「獨」一次嗎?不會嘛! 不懂,請花時間、用心思去搞懂。媒體有社會責任、新聞自由與媒體自主是基於信任而來的開放,閱聽眾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學、經歷,瞎搞與否,看得出來;收視率的流失,不是景氣問題,是電視媒體自己陋習不改,沒有追求進步的好奇與上進心,更欠缺天馬行空的創意舉動,擺明就只會跟風模仿,卻又難完全拷貝到位。 不過,就是大頭症所衍生出皮毛等級的作為,持續敗壞全國整體傳播水準,也使媒體亂象加劇罷了。(責編:謝羽彥、壞編、蕭文龍) ■ 本文所附之截圖,包含黃總編輯識軒對該內容中有欠妥處的部分,加以評論說明,亦可見下方純文字。 一、電視台不誤本業自身內容已達,無法在精益求精,才跨界朝多元發展嗎? 二、是前無知是後不求甚解。府方相關之同仁意味告知電視台作法失當或不宜之處是魚味,還是疏漏?倘若府方負責媒體事務,同仁不甚了解,全國還需要爭執先寄媒體亂象嗎?總統府若是隨意病人卡位,那麼亂象很正常,也合理是國家領導團團隊搞出來的結果。 三、就愛偷懶,別人怎麼做就跟著怎麼搞?創意在哪?目的性何在?也在盲目的追數字嗎?還是好心好意的,想將內容上網久存,供各界備查或參考;那以後就別爭執著作權,在那邊跟著吵鬧,自己把內容釋出上網公播,活該讓人有機可趁,自己要先流失價值?豈能咎責於何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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